其實這事好像沒啥好說ㄝ
就只有消費者 經營者 還有法律 而已
消費者只考量便宜 有得爬
經營者的考量是最少要活的下去 最好能大賺 誠信其次
法律則是說了算數
目前我也是消費者 手頭上也有票卷 以下所言僅供參考
兩三年前我跟幾個朋友曾考慮過承接岩場
幾個友人間曾抓過承接的成本-----沒有賺頭而作罷
之前石牌岩場承接人也換過 也是相同問題
事實上台灣每個岩場的經營利潤有限 撐的下來的就不錯了
要不要開放福利 那是經營者的權利
要不要掙權利那是消費者的權利
最爛的情形就是搞倒經營者 台北市政府就會再次招標
找新單位來跳進這個大便坑啦
此文章於 2006-05-24 00:01 被 a-we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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