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單個文章
舊 2003-10-14, 10:54   #21
kevin
論壇管理員
 
kevin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1-11
文章: 1042
部落格文章: 1
kevin 的聲望功能已被停用
關於「是否匿名發表文章」之討論

本篇轉自---2003大仁盃全國攀岩錦標賽


Ta-Chi
網路攀岩能力:5.11cV2
加入日期: 2003-05-30
文章數: 56
來自: Madison


發表數: 2003-10-10 12:35

匿名發表,尤其是匿名猜測別人的動機或心態,這樣作的「權力」由何而來﹖

有人告訴我,這樣權力來自於「民主」。那,我腦袋控固力就想了解,這個偉大的聯想由何而來﹖所以,這幾天拼命在想 ﹣﹣哦,可能是「新聞自由」的沿伸,康德就說過,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民主。可是,記憶中好像有關「新聞」的種種幾乎都是具名的,至少 「某某新聞」或「某某雜誌」等等,不是嗎﹖

有人笑我,不是啦!是「不記名投票」這個原則的沿伸 ﹣﹣不記名就是不具名,而且不記名投票才真正是民主的表徵。嗯,好像有道理。可是問題是,不記名投票是投票表達「自己」的意念,這個好像和不具名猜「別人」的動機不同,大大的不同。

又有人說,不具名就是「網路民主」。這樣子詮釋很流行。基本上,民主和高科技就這樣攪在一起了,還可以再加上什麼地球村、e世代等等挺時髦的一些頭銜。結論是:你叫我具名就是不民主,不現代化,不具全球觀,不懂我們這一代的心態 . . . 等等。說實在話,我同意。我說:沒有人有權力叫別人具名,任何人這樣作本身就不民主。可是,用「不民主」去反推什麼叫「民主」﹣﹣叫別人具名不民主,所以不具名是民主﹣﹣好像更不對。這樣的反推理造成所謂的二律相悖(antinomy)﹣﹣如果後律成立,前律就不成立,反之亦然;可是,明明前、後律是相互依存、有他(她)才有她(他)的。結果:二律相悖的「二律」如果都成立的話,就成了所謂的「chaos」。而 chaos 是不等於民主的。

所以我這四隻退化、腦袋僵化的社會寄生虫,再怎麼用思維去想、去推,都找不到答案。最後,放棄了用思維的方式 ﹣﹣改用「本能」思考。本能(instinct)是在這個世間上,最通用的邏輯。不只是人,虫也會用它。

這樣一想,答案一下就出來了:原來,匿名猜測別人的動機或心態就像我們小時候,無時無刻都在想捅別人黑刀一樣,不但捅他(她),X的,捅你你還不知道是誰捅的。網路只不過提供一個成本低而效率更高的通路而已。這種通路我們稱為堵「暗」路。暗路的特色是捅的容易跑的快。捅的越多刀、越多人、越「暗」、落跑的越方便,越民主。X的,老娘(子)就這樣定義民主!不服氣﹖捅你,反正你又不知道誰捅的。

君,以為然否﹖
[addsig]
__________________
台灣攀岩資料庫
kevin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