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在可利用天然方式確保的攀爬區域裝設固定支點為不當之舉。安裝固定支點應是非不得以的考量,目的只在將攀登時的嚴重運動傷害風險降到最低。(例,在可安全墜落之處,不得為求縮短墜落距離而安裝固定支點。) 1.4一路線由首攀者以天然方式確保完攀後,未經首攀者同意,不得於該路線上增加或移動固定支點(如重修路線時)。如果固定支點的裝設位置必須更改,卻無法聯絡上首攀者,那麼就必須依「本地最佳範例」施工(參照第五節 更換錨栓,移除錨栓,重修路線。)路線必須保持其首攀者開發時致力追求的純粹型態。移動或增加錨栓可能改變路線的原貌,讓首攀者的努力付之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