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2003-06-08 15:13, Anonymous wrote: 關於宏祥所提之意見,個人覺得有兩點值得商榷: 1.如果僅是為了避免造成攀岩者的困擾,因而主張維持Guidebook中『一山還比一山高』的路線名稱,我覺得或許\合理.但像『誰與爭峰』此一原本Guidebook中未被開發出的路線,便不應僅在top-rope完攀時就先為路線命名.此舉無疑違背了國際通用的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