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而已,就對自己昨天提出的想法後悔了。
想要臺灣攀岩界一起作一些事情是不可能的。在臺灣攀岩界混了30年,直到現在才逐漸了解以下的事實 -- 有一些人太會算計;有些人只把攀岩當成生活點綴;還有一些人只想當小池塘的大魚;還有一些人 . . .
以人性而言,這都是很自然的現象,“人不自私,天誅地滅”,這是老祖宗的至理名言,西方研究革命或社會運動的學者也作出類似的結論 - 集體行動幾乎不可能,除非每個人價值觀改變。
而臺灣太小,有關攀岩的自然以及人工資源更有限,這麼小、少的資源,加上越來愈多 “小池塘裡的大魚” 冒出頭,爭奪(包括自尊)以及互相排擠是很自然的。臺灣攀岩界本來就缺乏自信,所以大魚的存在是必要的。但大魚太多,彼此缺乏共識(或者有共識,但沒有人願意承認“別人”的共識)的結果,不太可能存有 “臺灣攀岩界普世價值觀”,遑論改變。
所以回到自己提出的 “平臺” 構想,結論是,除非自己作,冀望別人或共同參與是不可能的。而自己現在不可能作這件事,那就等將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