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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協公告]有關黃百樂選手積欠2003年個人國際比賽費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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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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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ard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5
寫了那麼多重點其實只在這一句
據ICC規定,協會有責任義務為國內優秀選手提供以下服務(諸如辦理國際參賽證,報名參加各國際賽事當然包括世界盃,付比賽報名費用等),
ICC會跟山協收取報名費用, 不表示山協不能跟選手收取報名費用
問題的爭議應該是在山協幫黃小姐報名比賽前, 有沒有事先通知可能會產生的費用?
如果有 , 也去比賽了, 黃小姐就扛起責任
如果沒有, 那就有爭議了
因為如果事先知道報名費用多少, 黃小姐可以選擇不報名呀
有爭議需要協調還要先繳清費用跟申訴費, 門檻會不會設太高了點?
Ho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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