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沒收費.窮啊.!!
東海大學攀岩場借用細則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卅一日廿八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校內、外團體請於活動一週前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並經行政程序核可後,於活動
前向本校出納組繳交租借費用。借用時,應填具借用表(如附表),並遵守相關規定。
二、收費標準:
1.場地維護費:校內、外團體使用本校攀岩場應繳交場地維護費,每時段參仟元
整,晚上時段肆仟元整(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至十七
時、晚上十八時至二十二時)。若以小時收費,每小時壹仟元整,
晚上加收照明設備費,每小時貳佰元整。
2.管理費:校內、外團體使用本校攀岩場需繳交管理費,每小時壹佰貳拾元。
3.保証金:借用攀岩場需繳交保証金(校外團體陸仟元整、校內團體貳仟元整)
於活動後,場地、設施還原無誤後退還。
4.校內團體經核准後,得減收或免收場地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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