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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3-22, 14:33   #10
大濟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1999-11
住址: Madison
文章: 689
大濟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謝謝石頭兄、麥可劉兄、和伯宇兄的回應!

針對前兩位的意見,以下就把自己對 CBT 的整體考量寫出。只是考量,不是堅持,更無意強調自己才是對的,只是說出來提供參考:

CBT 應為廣義運動攀登而設計。既然為了廣義運動攀登設計,就不應畫地自限,變成只為因應人工岩場攀登安全而設計,而應該涵蓋基本的、但全面的、有關運動攀登的安全因素以及這些因素的基本動作流程。

換言之,我的想法是把 CBT 的實質意義再提昇,到了一個攀登者可以學會、了解、獨立判斷、並且正確操作整套最基本的 “運動攀登安全系統”,所以提出墜落以及固定點轉換的測試。

這是我與兩位(甚或大多數同好)對 CBT 看法不同之處。兩位比較偏重於CBT 的實際操作可行性以及測試過程被接受的程度。如果站在兩位的立場 -- 以 “現行的可行性” 為考量 -- 我是很贊成您們的說法的。

那,如果放棄 “現行的可行性” 這個思維呢?

如果從 “能否提昇現行做法的可行性” 來看 CBT 的話,我們可以問兩個問題:(1)CBT 是不是該提昇了?(2)如何作,辦得到嗎?我認為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 “是”。

不但 CBT 該提昇,山協主導的運動攀登證照系統應整體同步提昇:C教的基本門檻應為5.11,B教5.13,以此類推(但這是另外的、更大條、更具爭議性的話題,這裡暫且不談)。重點是,山協應該領導、甚至創造出更優質、有挑戰、能引導良性循環效果的運動攀登環境,不是固守成墨。領導、創新本就是山協的天職。

辦得到嗎?我認為可以,只要山協願意花時間溝通。以兩位都提出的 “各門各派” 的問題為例,這個問題的存在基本上是當初設立 CBT 或其它測試條款時缺乏溝通,一直到現在都缺乏。所以各地攀岩協會、各位前輩、各地方角頭大姊大哥、各大門派掌門及其傳人、以及各個遊走四方特立獨行的英雌豪傑都發展出了獨家祕方,甚至有些還針對山協的權威性發展出對抗理論。但仔細看各門各派的做法,不難看出大家是都還是遵循一些共同的大原則的,如果把握住這些大原則,訂定出一套大家都同意且遵循的教法和做法是不難的。重點是事前的溝通 -- 而溝通、協調不也是山協的天職?

山協如果能事前溝通並訂出大家都同意的教法做法大原則,各攀岩教學單位自然能教出好的學員(那個岩館不會教正確的墜落以及固定點轉換?)而且不失 “地方特色”(我從來不認為 CBT 應該「觀念、教法、過程統一來自一個體系」 而且「動作都應一致」);各地教學單位也比較可能將自己比較特殊的教法、作法視為 “輔助” 但不是 “對抗” 的教法作法;而且只要山協能事前溝通並訂出大家都同意的大原則, CBT 就不易淪為雞毛蒜皮、挑剔式的考試;考官也比較能將 “特殊” (不是 “不對”)的做法視為考試者 “習慣” 做法,而不是僵化式的一昧否定;考試者也比較能將 CBT 視為自己運動攀登能力以及觀念上的試金石,而不會將 CBT 看成了一個刁難的過程;最後,雖然考試項目多了,但只要遵循大原則來審定,不雞毛蒜皮式的挑剔,通過率不見得會低,而且可以刺激初學者多學的慾望,一個新的、好的循環於焉開始。

“溝通協調?到時候還不是各說各話,堅持己見,沒有用啦!” “大原則?到後來還不是變成雞毛蒜皮、各家發展各的?” 是的!都有可能!但,如果不求變,我們永遠看不到新希望;如果不求變,我們就會看 CBT 這個已經僵化的制度變得更僵化;如果我們不求變,我們永遠不會變。

身為一個攀岩者 ,以上諸多意見只是一個單純的心願:希望、進步、更好。攀岩能力如此,攀岩環境也應如此,攀岩制度更應如此!

此文章於 2012-03-22 23:21 被 大濟 編輯. 原因: 刪掉廢話,加一些意見,但本意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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