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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5-21, 23:39   #11
林裕凱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08-05
文章: 2
林裕凱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我的名字是林裕凱,朋友叫我小凱,是個攀岩晚輩,大概攀岩三四年多。

初次在台攀發言,很戒慎恐懼,思考很久還是決定發言。


我本來也打算參加在高雄的錦標賽,是我第一次報名比賽,但是看了簡章,想想自己實力還不足,覺得報名費很貴(我不是中華山協團體會員),報名方式又麻煩,再考慮到交通住宿等費用,就取消作罷。


黃百樂能否參加亞錦賽,跟我無關,我只是就這場比賽相關的議題,很客觀的寫出一些個人拙見。

我想,黃百樂想參加今年亞錦賽,時間是不可能了,但是把事情來龍去脈釐清清楚,應該有助於她或者其他人日後的參賽權。

事實上,中華山協相關負責人應該在第一時間就要出面說明才是。

以前看中華協網站,有公佈說中華山協理事長是謝長顯先生,攀登委員會主委是莊嘉仁先生,選訓小組召集人是何中達先生,這三個人理應要出面說明清楚

看了史艷文跟阿信的發言,讓我產生以下幾個疑問跟看法

第一,史艷文跟阿信以及Suli等人能夠代表中華山協回覆嗎?

第二,黃百樂是不是在私下詢問中華山協得不到回覆後才會轉而在台攀發言爭取參賽權?

第三,中華山協的選訓小組及攀登委員會,為何相關負責人莊嘉仁跟何中達到現在還沒有出面說明?

第四,依照阿信所說的,如果加入俱樂部成為中華山協團體會員,再經過俱樂部的強力推薦就可參賽,那選手還需要自費參加亞錦賽嗎?

但是嘉義俱樂部一位名叫小魏的,似乎都已經在台攀公開表明拒絕讓黃百樂加入,還說要她自立門戶較快


我覺得,拒絕讓人加入,讓人難有機會參賽;還公然在網路上冷嘲熱諷羞辱人,這種行為很沒有運動精神,這種競賽心態也很不健康


第五,中華山協在它們網站公告的2008年亞錦賽國手選拔競賽章程,內容如下,此章程內容轉貼來自中華民國山岳協會網址,其網址為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mou....php?eid=20。


2008-04-19: 2008亞洲攀登錦標賽國手選拔競賽報名系統
承辦者 rogerjia 登記日期 2008-04-08 18:21 (360 閱覽)

2008亞洲攀登錦標賽國手選拔競賽章程
一、 宗 旨:為推廣全國攀登運動,提昇全國攀登技術水準,選拔2008亞洲攀登錦標賽國手,並提升2009年高雄世運培訓國手之經驗,特舉辦本錦標賽。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四、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攀登委員會、高雄市壽山國中
五、 比賽日期:97年4月19-20日(星期六、日)
六、 報到時間:4/19上午12:30~13:00。
七、 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中華山協團體會員、及非會員均可報名參加。
八、 自費參與國際賽資格:本會有效團體會員參加之成績將列入世界盃巡迴賽國手選拔積分與年度選手積分。
九、 比賽分組:共分男甲、女甲組。青少年組(18歲含以下)分(男、女)(每一組人數不足6人時,取消或併入其他組比賽)
十、 比賽項目:分難度賽與抱石賽
先鋒賽:男甲組、女甲組
抱石賽:男甲組、女甲組、男青少年組、女青少年組
Top-Rope難度賽: 男青少年組、女青少年組
十一、 比賽項目報名費:中華山協團體會員 先鋒、難度賽100元、抱石賽100元(含保險費),非會員 先鋒、難度賽300元、抱石賽300元(含保險費)
十二、 辦名辦法:
1. 填表:自公告日起至97年4月15日止,自行上中華山協報名系統網站報名,在報名表上填寫各項資料。報名時間截止內,可自行上網更改報名內容。
網址: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
2. 繳費:團體會員現場繳費,非會員用現金袋繳費。
3. 預取消報名者,務必在4/17日20:00前告知,進行取消或更換名單,無故未到之團體會員將於下次比賽時收取;非會員則取消下一次之參賽資格。
4. 隊職員:每隊可報名領隊一人,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
5. 保險:比賽場地由承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凡報名選手之往來交通保險由所屬團體及個人自行辦理保險。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辦理保險。
6. 選手必須自備符合安全規定的吊帶、岩鞋、粉袋及餐飲。
十三、 注意事項:
1. 此次比賽,選手請自行投宿,本單位不辦理住宿服務,也不供應餐飲。
2. 本簡章未盡事宜,以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攀登委員會巡迴賽競賽辦法為準。
十四、 亞洲攀登錦標賽選拔辦法
1. 選拔項目與名額:
(1) 總冠軍:男子與女子各一名。
(2) 先鋒賽冠軍:男子與女子各一名。
(3) 抱石賽冠軍:男子與女子各一名。
(4) 速度賽冠軍:男子與女子各一名。
2. 各項目之名次依據選拔賽該項目之成績點數為準(如附表一),總冠軍以先鋒、抱石、速度三項目之總點數為準。
3. 速度賽選拔個人最佳成績必須達到單條路線在(男、女組2007年亞洲錦標賽前16強的秒數)始有當選速度賽國手資格。
4. 任一項目參加選拔之選手不足八人時得不予選拔,或由選訓小組徵召。
5. 入選任一項目之選手得經選訓小組認可後參加其他項目之比賽。
6. 選訓小組得徵召前一年度國際賽表現優異之選手至多二名,但不佔用原本選拔名額
7. 代表隊正式名單由選訓委員會議決後報請本委員會核定。



該選拔賽事章程,已經事先在網路公告非會員可以報名參加,所以黃百樂的參賽資格是沒有問題的;而今年場場國內賽女子組都不滿八人,根本沒有積分不予選拔,因此黃百樂無法參加今年亞錦賽,並非因為她不具參賽資格(非中華山協團體會員),即使她具團體會員身分,女子組三項目仍舊不滿八人,按規定是不予以選拔國手;

因此,有決定性,不明性的及爭議性的,是在徵召部分,徵召權力的行使跟依據並不公開明確。


在該選拔賽事辦法中,有關徵召部分的辦法及相關規定,中華山協僅定選訓小組得以前一年國際賽成績來進行徵召,並沒有事先公布將依今年國內速度賽成績來徵召,也沒有事先公布徵召項目及人數。


雖然中華山協有權力徵召選手出國參賽,但沒有事先公布徵召標準跟相關依據,則容易產生公平與否及適當與否的爭議性。


沒有事先明確的公布徵召的相關依據,確實會讓選手難以適從,亦容易造成黑箱作業不為人知的不公平現象發生。


中華山協的選訓小組召集人(何中達)以及攀登委員會主委(莊嘉仁)應該出面說明他們徵召選手的依據辦法為何,中華山協更應該公開相關經費金額才是,讓大家清楚選手能參賽或不能參賽的理由。

第六,不能作為中華山協的代表者,請不要代替中華山協來回復;也請大家不要以私人事務及人身攻擊來作回應,晚輩承受不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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