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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3-26, 12:29   #18
大濟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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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濟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昨天起了個早趕到新竹 CBT 現場,非常感謝莊主委、蘇老師、和現場主考官林俊鳴兄特別允許我這個局外人在現場觀摩。一個上午總共看了7、8組的考者,不止考者,我也觀察考官,盡量做到巨細靡遺。

先講整個印象:我看到的是一個高水準的測試流程,人員動線、管制以及現場安排井井有條,很正式、流暢又有效率,這點很佩服山協以及風城工作人員。另外,我也特別注意到了考官完全沒有 “刁難” 考者,相反的,他們很辛苦,他們的專業和敬業相當令我敬佩。

再說 CBT 的目的。看完之後,我很同意金龍在現場所說的:“考過 CBT 的人,確保會有一定的水準,同時也具備(運動)先鋒攀登所需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的確,在 CBT 考試壓力下還能做出正確動作的人,代表的是一些基本安全觀念已經融入他們的直覺判斷和反射動作裡。觀念能融入行為不是一天兩天的訓練可以到達的,需不斷的練習,CBT 的整體設計已經達到了這個效果。

由目的再回頭檢視我自己之前提出的建議。看完之後,我同意石頭兄所說,以現行應考者的水準,如加考固定點轉換,淘汰率會大增,這樣不免違背了 CBT 的初衷之一 - 推廣我國運動攀登 - 所以我認為不宜。只是希望各地攀岩教學單位能發展 “運動攀登安全系統” 這個觀念,把以前由 “傳統攀登” 衍生出、但涵蓋比較廣、所需技能非常繁雜的攀登安全系統簡化,讓運動攀登自成一個基本但完善的系統並利用教學推廣,這樣也許可以提昇我國的運動攀登水準。不過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我之前的第二個建議,加考墜落,我也認為不需要。看完之後,我反而認為 CBT 應回覆以前的做法:容許一次的墜落或 take,而不是考者一墜落即失去考試資格。理由如下:

(一)這樣可以測試應考者如何處理墜落,這點也是伯宇所強調的。
(二)考 CBT 的人有來自非專職攀岩的社團,就像石頭所說;也如同阿勇說的,他們強調安全重於攀爬能力,不容許墜落的門檻對他們不公也非必要。
(三)容許一次的墜落或 take 不會增加很多的時間,CBT 時間管理不受影響。

更具體而言,如果把 CBT 界定在 “利用此制度推廣運動攀登的基本安全觀念以及操作技能”,也就是阿勇所提的「推廣」和「高標準」兩難之間取前者,我建議山協考慮以下幾點:

(一)每次 CBT 測試開始前,由考官示範流程、攀登、並解說扣分重點。更好的做法是,在山協網站上,以照片或錄影帶示範正確的 CBT。
(二)鼓勵應考者在不違反規定下溝通。我這次印象很深的是,將近2個小時的觀察裡應考者都異常沈默,也許來自於壓力,也許認為考試時講話是不對的。可是就像石頭所說,有效溝通是攀岩非常重要的安全因素,應該利用 CBT 鼓勵並將這種觀念深植於我們的攀岩文化裡。
(三)應考者做錯某些動作,但即時自我修正後,應不予扣分。動作做錯但能自我覺察並且修正是一種能力,能力需要肯定。

這樣作,也許會讓全國運動攀登的基本教學趨向一致性而減少爭議,CBT 接受的程度也能提昇,通過率也自然提高,這樣也許就可能擴大並加強 CBT 身為 “第一步” 國家級攀岩認證的主要目的。

這 CBT “第一步”,最後必須強調,是很特殊的一步,其性質是推廣、鼓勵、和肯定 “個人的基本能力”,這和現行攀岩認證的第二步教練級的 “教練” 內涵絕然不同,攀登能力要求差距也很大,所以現行以 CBT 作為參與C教的 “充分條件” 是不適合的,應該降為 “必要但非充分條件”,就是有 CBT 的人才可報名C教(維持篩選的初始目的)但 CBT 持有人還需通過C教的資格考(例如考安全系統的觀念,以及攀登能力5.11以上)才能參與訓練。這裡我遙應小魏和阿勇的說法,我國教練證照水準是到了大幅提昇的時候了。但這是完全不同的話題,留給有心人以後討論。

此文章於 2012-03-28 09:11 被 大濟 編輯. 原因: 增修引用別人說法,以求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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