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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5-16, 23:44   #6
大濟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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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濟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Roger 的回應躲開了重點。重點是:為什麼山協常常已送體總審查了,然後才在網站希望大家提供意見等等。我們都知道送公文的程序:一旦送了體總,才來更改、修正是很難的。希望大家提供意見是為了那樁?有誠意嗎?

從 Roger 的回應:「我們找翻譯 . . . 體總也義務協助翻譯校正 . . .」看的出來這不是制度的問題。相反的,這麼多人在義務幫忙,還搞成這樣,那應該是人的問題。

既然 Roger 一再強調「義務協助職」,那就提提往事吧!

十幾年(還是幾十年?)前,我翻了應該是臺灣第一本 UIAA 為本的比賽規則(那個中文版可能用了許多年,直到有了更新版)。我在翻譯時、以及別人在更新時,也都是「義務協助職」。但我們不會因此就草率從事。那時英文不好(現在也不好),記得還向很多人請教、請益。

還記得那時運動攀登也尚未列入山協的作業,根本沒有像現在的制度資源、人力資源可以用。一切(比賽經費、比賽場地規畫管理、行政作業、積分累記等等)都是自己來,連比賽的岩場都得熬夜自己上板、鎖板(政大的那塊廢了的岩場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到處借岩塊,更不要提南北的奔波連絡、溝通巡迴賽的可能等等 . . . 這些,都是「義務協助職」。

臺灣的運動攀登的發展,靠了許許多多的「義務協助職」,蓽路襤縷,群策群力,我們不算什麼。所以不需拿「義務協助職」來躲問題。再重覆:由這次的翻譯,以管窺豹、由小看大,山協的誠意在那?是制度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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