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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6-20, 23:36   #106
黃百樂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3
文章: 85
黃百樂 正向著好的方向發展
引用:
作者: 中華山協攀委會
小姐
經由您6/14日來電詢問申訴書之格式等問題
請示本會秘書長及攀委會主委後回覆如下:
1-本會公函087號已言明請於6/16日繳清費用
2-莊主委已於6/6日告知台端申訴程序如下:
依照行政程序如下:
6/16 黃小姐已繳費,取消禁賽。可以進行比賽。但不得提出申訴。
6/16 黃小姐未依規定補繳費用,山協發出禁賽通知,黃小姐收到通知後,可填寫申訴書,提出申訴。
山協會召開審判委員會議,並請體委會列席。申訴成功,取銷禁賽令,退回申訴費。申訴駁回,沒收保證金,執行禁賽規定,保證金繳回協會計室。

3-若台端6/16未來繳清費用,本會定會發函通知處份確定禁賽一年並喪失國手選拔資格。
4-附申訴書乙份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申訴書

稱謂

姓名

出生
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所或居所

聯絡電話

申訴人











申訴事由



糾紛發生時間



申訴理由



證明文件



申訴費用
保證金
參仟元

請以匯票郵寄;抬頭: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承辦人員簽章

申訴有理,退回保證金
收款人:
申訴無理,沒收保證金繳至本會
收款人:

申訴人
簽章


日期:

委員意見



申訴結果




委員會召集人: 簽章

首先,中華山協攀登委員會主任委員莊嘉仁先生於6月6日電子郵件通知內容裡其所告知之程序大大不同於此公告之程序
其次,本人是6月15日(非貴會所言之6月14日)致電中華山協詢問莊嘉仁先生有關其6月6日之電子郵件通知內容裡所提及之申覆意指為何?莊先生說明其筆誤並告知本人應直接向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提出申訴,但貴會秘書長梁明本先生之說法又與莊先生孑然不同,要本人向中華山協而非體委會提出申訴.
請貴會在網路留言公告前,內部請先協調好,否則令人難以適從.或者貴會認為可以隨意在網路留言而不必有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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