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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4-12, 14:42   #20
大濟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1999-11
住址: Madison
文章: 689
大濟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謝謝章醫生開這專欄,也謝謝很多人提供的寶貴、專業意見。我不太懂這些,所以閱讀這專欄是很珍貴的學習過程。

不幸的是,有一些人同時也在臉書上進行類似連署的行為,有意不讓走繩者使用龍洞,我深深不以為然。攀登用 bolt 能不能為走繩同好使用可以討論 - 而且是很好的討論,但不讓走繩者使用龍洞這個場地 - 持此意見的人,憑什麼?

龍洞不是大家的;龍洞不是公共財!“大家的”、“公共財” 都意味人們可以擁有龍洞。錯!龍洞在被使用前早已存在,它存在不是為了滿足人們。而我們都在利用龍洞這渾然天成的珍貴資源進行 “利我” 之目的 - 利用它滿足自己的私心,無論這個私心美其名是為了攀岩界或者不是;美其名是為了出版 guidebook 或推廣或辦訓練;美其名是為了安全還是只是為了證明自我,或者乾脆擺明了個人show或者把哥把妹 - 你我都在利用龍洞!

既然都在利用龍洞,憑什麼一種使用者不能讓另一種使用者使用?把話題縮小到攀岩界 - 破壞龍洞最多、最頻繁、也最自以為是的使用團體 - 如果攀岩界自己都無法訂定出打 bolt 的原則和規定,而且一體遵守,攀岩界憑什麼不讓別的團體使用龍洞 - 也就是破壞龍洞?

那些在臉書上把走繩這件事 po 來 po 去的、自許為 “攀岩者” 的人自我膨脹過了頭!再其次,臉書是私部門,這裡是公部門,您應該把您的意見 po 在這裡,到底您的意見已經牽扯到公部門領域,po 在這裡讓大家討論、檢視!

此文章於 2012-04-12 20:33 被 大濟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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