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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2-20, 15:37   #11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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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濟 檢視文章

一。「爆發力訓練訓練經常是想要練長路線,但卻無法練得太難,魚與熊掌無法兼得」

我的看法:開宗明義,作者要說的其實很簡單,就是耐力訓練(train long)和爆發力訓練(train hard)二者不可相混,作者也不斷的在文中提醒爆發力訓練不可太長。

二。「將爆發力的訓練步驟重覆加倍,甚至加到三回,完成整個訓練則會是接近三小時的高品質訓練」

我的看法:這裡可能是誤解。作者原意是,每一回(session)45到60分鐘的高強度訓練(熱身和收身不算),一個禮拜二至三回,而不是「將爆發力的訓練步驟重覆加倍,甚至加到三回,完成整個訓練則會是接近三小時的高品質訓練」。而是,每週這種(45到60分鐘的)高強度訓練累計達3小時。

三。「我們一向竭力訓練,不留一分遺力於岩館—--而復元能夠促使進步」

這裡也可能是誤解。作者指的是每一回您練完離開岩館,不會帶著更強的爆發力離開 ,但並不需要「竭力訓練,不留一分遺力於岩館」。作者本意很單純:訓練本身不會增強爆發力,增強是因為復元。

四。「而當肌力減退至連簡單的也沒辦法爬了,就結束訓練」

我的看法:作者本意更保守了,他建議肌力一旦減退就結束訓練。
謝謝前輩指正,這樣我們對文章裡的概念就更清楚了。

第一點,我想,我只是換個說法,我的和大濟兄的看法差距不大,作者的字面上說:「你可以練長路線(耐力),也可以練難的(肌力),但無法同時練兩者。」我的說法:「訓練經常是想要練長路線(加長,傾向耐力),但卻無法練得太難(無法爬難的短路線或爬爆發力路線),魚與熊掌無法兼得。」

第二點,的確,我誤解他提的是兩件事了,整句中有破折號,是講同一件事。大濟兄的說明才是正確的。但這樣有個邏輯問題,照他的說法,不是狀況很好的一般情況,一星期不就只練一次,但在Recovery Time Is Key段,卻提到「如果你一星期只爬一次,你將不會進步(這也是我們一般熟悉的概念)!以這篇的訓練參考數據,四到十個動作,雙手分攤,對肌肉剌激次數又減半,又如只爬「超過一半」,又更少了。這樣會比較接近健力選手,那種極度爆發力的訓練,我記得健力選手練「硬舉」項目(可能超過三倍體重),只維持四秒鐘就沒力了,但必須一再休息,重覆做十二次,因為這樣短的訓練,對肌肉的刺激比較不足。因此,在我的概念裡,狀況好,在一次的訓練中,重覆做十次以上是不過份的。

第三點,是我想的不對,不是 we don’t leave power.。但我想這「more power」,也只是概略性的說法,訓練的當下,當然只會力道衰退,休息很重要,爆發力是在休息之後的時間點,超過訓練前的肌力沒錯,但休息階段不能取代訓練,而成為「增強成效」的主體。這篇的最後步驟二的訓練過程,每一次爬最難拼(不太可能完攀)的路線,或「只能爬超過一半」的路線,哪一次不是竭盡全力呢?我想除非是熱身或收操,做最大的反覆是一般的訓練原則。

第四點,大濟兄說得是,作者表達的比較保守。嗯,最後,「even slightly」之前沒有逗號,是稍微肌力減退就結束訓練。但這樣說法不夠具體,所以我就換個說法,以我的表達方式,原本應該要加上「稍微」變成「而當肌力減退至,連稍微簡單的(路線)也沒辦法爬完了,就結束訓練」(但覺得這和又肌力一旦減退的實際程度很接近了)。其實,在這樣的高強度的訓練,一般我們的經驗,如果經過步驟二的爬四、五次後,再要完成最後六至八次的更高難度的路線,而不少抓一個把手點(這樣表達比較具體吧),似乎是不可能!往往,爬最難的路線,能維持三次同等表現,已經不錯了。所以,我認為要具體界定肌力減退,訓練原則才有個參考標準啊!其實這篇短,有些概念,真的沒有交待的很清楚,稍後,再提出對這篇整體的看法。



同時搜尋 antagonist 和拮抗肌可以找到說明,拮抗肌是和主動肌群是相對的,但也只是某些情況的分類,攀岩動作的變化多,像推的動作肌肉群,其實很難說就一定是次要要求的肌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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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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