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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2-17, 03:29   #75
大濟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1999-11
住址: Madison
文章: 689
大濟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想一想意猶未盡,趕快趁著腦袋還清楚,先寫一下「SOP 總則」,各位看官參考參考,並請批評指教:

臺灣青少年運動攀登標準操作程序(The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for Sport Climbing of the Children or Youth, Taiwan)

一。總則:

本「程序」在於推廣我國青少年運動攀登,培養青少年健全體魄,訓練青少年冒險犯難、自主負責、追求卓越之精神,期使國內青少年享受運動攀登之最高樂趣,並藉此達成德智體群之終極目標。並培養國內青少年運動攀登人才,快快樂樂的訓練,高高興興為國爭光;

另,本「程序」之目的在於釐清所有參與推廣青少年運動攀登相關人員之所有責任,即無人必須為推廣青少年運動攀登相關行為負責,以利於青少年運動攀登之推廣;

本「程序」由我國青少年運動攀登最高指導機關訂定並公佈之。


1。 定義:

以下定義適用於本「程序」。若定義不足,民法解釋適用之。若民法解釋不足(有可能,攀岩到底是外國進口),則大英百科全書適用之。若大英百科全書不足,則依各國既有判例解釋之。若各國判例不足,則依有關雜誌出版品(例: Climbing)解釋之。若雜誌出版品不足,則依社會達爾文法則,弱肉強食,強者解釋之。

(註)「強者」採現代文明註解,即為「有辦法」人士 -- 立法委員、縣市議員、角頭老大、政治人物、派系名嘴等等,即現在臺灣社經體制中,有權有勢之人士。

以下就必須定義青少年、運動攀登、標準操作、確保、繩隊攀登、抱石、硬體設備、確保器(各品牌)、左手、右手、大小指、攀登級數(各國不同)、岩點種類(各品牌之材質不同) . . . 太多了!要慢慢想,集思廣益。

總則最重要,大家先討論討論。
大濟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