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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10-08, 14:53   #1
新竹縣體育會攀岩委員會
中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7-11
住址: 竹北
文章: 126
新竹縣體育會攀岩委員會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比賽]104 學年度The North Face 全國青少年運動攀登錦標賽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104 學年度The North Face 全國青少年運動攀登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 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104 年9 月11 日臺教授體字第1040028023 號函核定。
二、 宗 旨:為推廣運動攀登風氣,提升運動攀登競技水準,並向下紮根,培育未來攀岩人才,特舉辦全國
性攀岩賽,提供一個可供全國民眾與青少年共同參與及觀摩學習的競技舞台,鼓勵青少年從事
健康並富有挑戰性的攀岩運動,並增加全民對於攀岩的接觸進而愛好的機會。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新竹縣政府。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新竹縣體育會、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 Face)。
五、 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攀岩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攀登委員會、iClimb風城攀岩館。
七、 贊助單位:百宜食品有限公司、大豐集團富台貿易(股)公司、全一織造興業有限公司、拔山企業(股)公司、登山友攀山用品專業店、台北山水戶外休閒用品(股)公司、城市綠洲戶外生活館、風成休旅有限公司、汗可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戶外探索(股)公司、威比娜蒂網路(股)公司、台灣洛克貼有限公司。

八、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4 年11 月14 日(星期六) –報到時間當日上午08:00~08:30。
九、 比賽地點:iClimb 風城攀岩館(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二街98 號)。
十、 參賽資格:凡就讀國內學校(含外僑學校)之在學學生可依組別報名,未就讀國內學校可以個人為單位或併
入機關團體依組別報名,不計學校團體成績。
(一) 高中男子組:凡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之在籍男性學生,限85 年9 月1 日(含)以後出生者,均可
代表學校參加比賽。
(二) 高中女子組:凡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之在籍女性學生,限85 年9 月1 日(含)以後出生者,均可
代表學校參加比賽。
(三) 國中男子組:凡國內各公、私立國民中學之在籍男性學生,限88 年9 月1 日(含)以後出生者,均
可代表學校參加比賽。
(四) 國中女子組:凡國內各公、私立國民中學之在籍女性學生,限88 年9 月1 日(含)以後出生者,均
可代表學校參加比賽。
(五) 國小組:凡國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在籍學生,限91 年9 月1 日(含)以後出生者,均可代表學
校參加比賽。
(六) 以上非中華民國國籍人士之參賽選手不計算團體成績、不佔決賽名額。
十一、 人數限制:
(一) 各校參賽名額限制每校每組正取4 名備取4 名,如大會報名人數不足120 名時,將依報名時間先後
開放各校備取選手參賽。
(二) 每組參賽人數最低6 人,人數不足6 人時,主辦單位將視情況取消、調整組別或改為觀摩賽進行。
每組人數不足3 人時,該組別將予以取消。
十二、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期程:自即日起至民國104 年11 月6 日(星期五)晚上9 時整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未成
年者須繳交選手參賽同意書。(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 報名費:
1.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團體會員之選手每人300 元,會員資格依山協註冊之各團體會員名單為準。
2. 非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團體會員之選手每人400 元。
(三) 報名選手請先至本大會線上報名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a/twoe.com.t...ewform?c=0&w=1) 報名,再以校為單位,將選手之「未成年選手參賽同意書」、「繳
費証明」及由學校體育組用印之「團體報名彙整表」印出並加蓋校章後,在11 月6 日前(以郵戳為
憑)郵寄至承辦單位(30264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二街98 號 新竹縣體育會攀岩委員會)或以電子檔(以
手機拍攝即可)以電郵方式寄至youthcup@twoe.com.tw (主旨請註明:「XX 學校報名104 年全國青
少年賽」),該紙本及電子檔報名表得做為身分或學籍證明之參考依據。
※「網路線上報名」及「未成年選手參賽同意書」、「繳費証明」、「團體報名彙整表」等三份文件繳
齊才算完成報名。
(四) 繳費:請於11 月6 日前限以ATM 轉帳至 上海銀行竹北分行(代碼011)
帳號:70102-00000-3919 戶名:新竹縣體育會攀岩委員會
(五) 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後,請確認是否有收到回覆信函,如欲取消請務必在104 年11 月10 號晚上9
點前來電告知,可辦理退費(扣除手續費)。賽前三天內取消報名恕不退費。
(六) 保險:比賽場地由承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凡報名選手之往來交通保險由所屬團體及個人自
行辦理保險。大會工作人員由大會統一投保。
(七) 聯絡人:游金龍,電話:03-6588180,E-mail: youthcup@twoe.com.tw
十三、 比賽規則:
(一) 除本競賽規程和隊職員須知之規定外,本競賽採2015 年度IFSC 國際運動攀登總會最新頒佈之國際
正式比賽規則。
(二) 比賽項目為個人難度賽,各組賽程含資格賽、複賽及決賽。資格賽及複賽採上方確保攀登
(Top-roping)或先鋒攀登(Leading)進行,決賽採先鋒攀登(Leading)進行,所有選手需具先
鋒攀登之經驗。複賽是否進行依比賽規則及大會裁判團決定。
(三) 資格賽每位選手以示範攀登(Flash)方式攀爬兩條路線,複賽決賽採現場攀登(On-Sight)方式進行。
(四) 選手須自備攀岩吊帶(須符合CE EN12277:2007 C & D 國際安全認証)及攀岩鞋,如無個人裝備可向
大會租用,請事先向承辦單位洽詢。(大會提供之裝備不保證符合個人身材尺寸,比賽禁止赤足攀登。)
十四、 競賽流程:
08:00-08:30 選手報到
08:30-09:00 開幕式
09:00-09:30 技術暨領隊會議
09:30-13:00 各組資格賽
13:00-20:00 各組複賽決賽
20:00-20:30 頒獎及閉幕式
註1:主辦單位保留依場地及賽事需求,進行各項賽事人數、時間及場次之調整之權利。
註2:正式比賽時間與隔離區關閉時間,賽前以主辦單位官方網頁公告為準,比賽當天則以現場大
會公告為準,選手不得以選手手冊及其它網頁公告時間作為延遲進入隔離區之理由。
十五、 技術暨領隊會議:
(一) 會議日期:中華民國104 年11 月14 日星期六上午9 點00 分於比賽會場內。
(二) 由領隊代表參加會議。在會議中,每隊只限領隊有發言權與表決權。如非總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
理委託書之分組領隊、教練、選手、管理或其它相關人士等,則不得提出各項相關問題之異議。
(三) 運動員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大會處理。
(四) 有關運動員權益問題,應在會議中提出。
(五) 技術暨領隊會議無權做出有違「競賽規程」規定之決議,否則其決議無效。
(六) 如運動員個人之要求會影響到其他選手公平性時,需在會議時由該校領隊提出討論,並由該場之所
有領隊(或代理人)、裁判、賽務總監及山協代表共同決議。
十六、 競賽規定:
(一) 開幕典禮:比賽當日上午08:30 舉行,請各單位穿著大會提供之制服準時參加(所有選手必須參加)。
(二) 頒獎典禮暨閉幕儀式於全部賽程結束後舉行,獲獎人需由本人領獎。
(三) 運動員及相關人員應於大會公告之關閉時間前進入隔離區,關閉時間以現場大會公告為準。
(四) 運動員請攜帶學生證或學籍證明以備查驗。
(五) 抽獎活動:比賽當日之抽獎活動於進行時,如得獎人未在現場者將喪失得獎資格。
(六)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團與攀登委員會決定之,其裁決為終決。
十七、 獎勵:
(一) 個人獎:各組依實際參賽人數敘獎及採計團體積分。
1. 各組報名人數在6人(含)以內,取前3名頒發獎狀或獎盃及獎品,並獲得個人名次積分。
2. 各組報名人數在7-12人(含),取前4名頒發獎狀或獎盃及獎品,並獲得個人名次積分。
3. 各組報名人數在13-17人(含),取前5名頒發獎狀或獎盃及獎品,並獲得個人名次積分。
4. 各組報名人數在18人(含)以上,取前6名頒發獎狀或獎盃及獎品,並獲得個人名次積分。
(二) 團體獎:
團體總錦標依參賽選手積分加總頒發獎盃或獎狀(分山協團體會員、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四組)。
1. 積分計算方法:各組第1名 10分、第2名 8分、第3名 6分、第4名 5分、第5名 4分、第6名 3分。
各組得名選手須比照個人獎敘獎方式,依各組報名人數規定取得敘獎資格後,才可依上述方式取
得個人名次積分。不論有無獲得敘獎及名次積分資格者,每人均可獲得1分之團體積分,獲得名次
之選手可重複計分。
2. 如有積分相同之隊伍,則比較各隊難度賽最佳之名次,由較佳名次之隊伍獲勝;如仍平手,則比
較各隊難度賽次佳之名次,依此類推。
(三) 本比賽為符合教育部頒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比賽,高中組、國中
組參賽球員之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其畢業學歷申請甄試升學。
1. 參賽隊(人)數為16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八名。
2. 參賽隊(人)數為14個或15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七名。
3. 參賽隊(人)數為12個或13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
4. 參賽隊(人)數為10個或11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五名。
5. 參賽隊(人)數為8個或9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四名。
6. 參賽隊(人)數為6個或7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
7. 參賽隊(人)數為4個或5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二名。
8. 參賽隊(人)數為3個以下者,獲得最優級組第一名。
(四) 本比賽成績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運動攀登」列為競賽種類時,
本比賽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五) 本賽事除高中組、國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六) 表現優異之選手,由本會選訓小組委員會依選手之攀登、體能及運動精神等條件,選拔為參加2016
年各項國際比賽之國家青(少)年代表隊培訓選手(選拔辦法另訂之)。
十八、 申訴:
(一) 凡所有申訴案件,需根據最新國際攀登比賽規則及大會競賽手冊辦理。
(二) 申訴以裁判組之判決為終決。
十九、 附則:
(一) 參加單位選手一切費用、食宿、交通自理。
(二)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裁判長及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代表作成之決
議為最後決議。
(三)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並報請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二十、 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核准後辦理。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新竹縣體育會攀岩委員會
www.climb.org.tw
電話:03-6588180
傳真:03-6580306
E-Mail:hccc@twoe.com.tw
地址:302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二街98 號
大會官方網站:www.climb.org.tw/2015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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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3)6588180
http://www.Climb.org.tw/
302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二街98號

此文章於 2015-11-03 13:26 被 新竹縣體育會攀岩委員會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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