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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6-02, 13:19   #62
ed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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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GORDON 檢視文章
回應黃國維先生:『因為本篇發起主題者已將主文刪除
為避免網路讀者誤會
本討論串另做相關處理』

我是香港的岩友, 知道你們台灣的意外, 亦關注事件. 我不是同意當事人一定要交代事件或即時要面對大家. 但無名仁已發出討論題目並作了結論及建議, 亦發起了迴響及討論, 但卻中途刪除原文, 並另發新文, 對原本看了原文發表言論的岩友不公平, 我也看了完文, 也在我自己的blog中回應, 而對於台灣的討論區刪除原文, 原因是『為避免網路讀者誤會』, 但卻誤導那些沒有看原文, 只看新文的岩友, 做法不適當. 結果變成看了原文的岩友間的爭論, 而沒有看原文的便滿腦子混亂, 對已就原文發言的人極不公道. 我認為討論區管理者,一是復原原文,以公開, 公平, 公正地討論, 二是刪除原文並刪除此討論題目, 以至引起其1人的誤會及持續下去的爭論, 而這些爭論只在看了完文的岩友間爭持下去而己.

香港岩友 gordon
網誌見: hk.myblog.yahoo.com/gordon-430

525龍洞攀岩意外(讀後感)http://hk.myblog.yahoo.com/gordon-430/article?mid=4186
你好
很歡迎你到這裡來參與討論
也很高興你給了意見
感謝

就你的意見
本討論串處理原則如下

1.
本文原發文者自行將討論主文刪除
對於後續討論已無素材可以討論
本文原主題已不適當
2.
對於本文跟文討論者及所有內容
基本上已著重在"意外事件討論時機及相關原則"
本文實際上仍有討論價值
故對主題另做更改
3.
本站沒辦法還原"無名仁"的原文
一來是原系統設定有瑕疵
已無法找到該篇文章
二來是沒有"無名仁"同意
我也不行替他重po文章
4.
對於他站轉載本討論串或網址等事
因本文討論已非原主題,且內容不符
如有他站版主覺得不妥請自行更改連結

對於以上原則
本資料暫時做了一些發文者權限更改
1.原發文者不能自刪主題及本討論串
2.原發文者不能編輯原始發文(一併回答ikon兄的疑惑)

為了方邊使用者發文及編輯文章等
我們近日會仔細調整系統並恢復原功能
希望往後相關討論串可以順利被討論

以上

黃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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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do you do in your life...?
............. i live ,i Cli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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