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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8-22, 01:35   #9
yideliu
中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1-11
文章: 99
yideliu
天然岩場「路線命名規則」討論

關於路線”首攀”與”命名權”

就我所知,歐美人眼中所謂運動攀登的首攀應該僅指leading完攀,因此在未打好整條路線bolt及以leading方式完攀前,是不會有所謂的”首攀”與”命名權”問題的存在,除非是像大砲岩等高度不夠高到能leading等等…。

對於後門那條路線,我原則上同意放棄”命名權”(除非幫忙打bolts的子凱仍有意見),讓該路線保有原有的名稱”一山還比一山高”,因為我想爬完它的動力在於挑戰自己的極限,而非追尋路線命名的權利。所以這個議題也沒有繼續爭論的意義了!

就以”名不虛傳”來說,在我眼中它是龍洞最漂亮的一條路線,想完攀它的動力並不會因為它已被俊明首攀了而有絲毫的減少。但因為每個國家都有屬於他自己的”攀岩倫理”,我只想突破自我,並不想挑戰這樣的倫理與成規。

雖然對於路線的名稱我沒有意見,但對於路線的級數我卻認為有修正的必要。原本Guidebook上標明該路線的難度(top-rope)為5.13b,但經過我與俊明試攀後的看法,該路線應該為5.13a。至於”誰與爭鋒”,應該才有5.13b左右的難度。

[以上觀點僅為個人意見,尚盼前輩不吝指正!]

by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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