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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1-24, 13:47   #7
Antan Tsai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13-01
文章: 4
Antan Tsai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引用:
作者: james38 檢視文章
關於第一點...我有建議,假如里長不在台北讓最近的警察局有Key,員警巡邏協助開門...所以希望下週的協調會能去參加!但事課長希望就近有"單位"能協助負責開門....

還有第二點...7天前太長,能放寬5或3天前!第四點...時間能延到1800...因為夏天日照比較長!但是不知為什麼只有我要求,所以課長就說,7天,1700就好...
我也知道不要太麻煩管理人或單位,但是既然是為大家定的規則希望寬一點...不然到時候確定了才有人要 就不太好!

再誇張一點...假如能裝燈就晚上可以

關於您的提議,站在攀登個體戶的立場而言,非常之好,私底下當然贊成。但目前該場地屬於新店區公所民政課管轄,也該尊重管理者立場。好比去人家家作客,也該尊重主人家的習慣與規則。

柳公 岩場目前屬於 新店區公所建設課管轄,由於不同管理單位,所以遊戲規則不同,請各位岩友能了解。(因為起源不同,則不多說)


具小弟了解,公園管理單位,應屬於當地公所管轄,而非里長管轄,里長之所以願意承接,其一是因為該公園在其管理範圍內,其二是民政課里幹事似乎不願意管理,將該場地推諉給里長。就連當初場地維修費用,都是由里長經費支付。里長已經為了我們岩友做了那麼多,是不是可以站在里長的角度著想,給里長多一點生活時間,所以昨日會議小弟才提出依照公務人員上班時間的上午9至下午5點,當作場地的使用時間,應屬合理。

另外里長之所以不願意開放夜間攀登還有原因,由於該岩場緊鄰住家,居民有反應岩友夜間攀登的嬉鬧聲,有時候到很晚,影響生活作息。此點請岩友將心比心。

再來針對兄臺的提議,公園管理非警政體系管轄,當地警察機關不會同意。理想面小弟認為您的提議不錯,十分贊成。但現實面卻難做到。

此文章於 2013-01-24 17:08 被 Antan Tsai 編輯. 原因: 錯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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