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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23, 21:05   #61
rogerjia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2
文章: 793
rogerjia
會員制的聲明

團體會員制好不好,見仁見智。為何要實施會員制,這是部分受攀岩愛好者到處請行政機關指導中華山協辦理業務,因此行政機關要求中華山協所有業務必須訂定辦法,並依法辦理,並且任何辦法都須送體委會報備。因此我們所此所影響,因此被要求訂定運動團體的管理辦法、國手選拔辦法、巡迴賽辦法、教練、裁判、定線員、運動員管理辦法。這是吃力不討好的事,一但要訂辦法就會牽涉到權利與義務問題,也會牽涉到公平與否問題,難道山協太無聊沒事惹事。


訂定這些辦法起因於我們曾經辦國內選手代為報名參加國際比賽所引起的,早期,山協並不幫忙個人報名國際賽,一律是選拔派隊,所以只要是選拔當選的國手費用由協會處理,但是後來有些選手想自行參加歐洲的國際賽,我們是基於服務,幫選手代為報名國際賽,但這些選手因為不是選拔出來的國手,所以無法由協會支付,必須由個人支付,後來引發選手與協會之糾紛,選手認為山協應該出這些費用,山協理監事們認為,這些不應該動用到山協資源與經費幫非正式選拔出來的選手出資與報名。後來也引發協會理監事不滿,為何幫非會員幫忙報名?為何幫非選拔出來的選手報名?


因為目前中華山協會是由許多會員團體跟小隊所組成,大家每年要繳會員費,來支持山協承辦所有活動,包括繳交一年十餘萬的國際登山、國際健行、國際攀岩等團體會員費,試問,我們攀岩者,有多少人繳過這些國際費用,這些國際費用政府是一毛錢都不會出的,都是由協會會員共同支付。但是攀委會每年只有辦比賽、講習,寫計畫書、申請經費、每個活動都還要自籌配合款,比賽結束、活動結束又要填寫報告書,核銷。這些都需要協會的行政人員,協助辦理核銷。而且攀委會使用山協的費用是最高的,很多登山會員認為憑甚麼山協所有會員要幫攀委會付這些費用(一年4-5萬的國際攀登委員會),而且攀委會之前還只有一個會員俱樂而已(現今已有(台北、中壢、嘉義、高雄)四個團體會員。

如果我們跟國際攀登委員會說,我們不想繳年費,但應該給我們比賽,如果不能參賽,就是箝制台灣攀岩運動。這樣的話可以嗎。

今年亞洲某一國到台灣來參家亞洲錦標賽賽,比賽費用也沒繳,結果我們當了冤大頭,要幫這些人繳住宿費,雜支等。國際會員費也沒繳,結果今年被國際總會除名,未來連參賽資格都沒有,未來要加入,還要重新申請,能不能過,還要所有會員國同意。難道要說國際總會在箝制亞洲國家的攀岩運動嗎。這是權利與義務。


有一年我們去國外比賽,因為有一筆國際比賽費用我們漏繳,我們選手都已經到該國了,國際總會就是不肯讓我們參賽,除非繳完欠費才准台灣參賽。


攀委會從來沒有要限制任何人參賽,我們從來有沒有限制哪一個團體不能加入山協攀委會,但是遊戲就是要有遊戲規則,因為我們是山協的委員會,所以我們必須遵守山協規定,現今越來越多的糾紛已經出現,當糾紛出現,就說山協沒有訂出辦法,定了規則就說箝制攀岩運動。

如果未來有非會員要申請出國比賽,也要山協蓋章,也要山協秘書協助寫推薦函,如果有山協理監事反對為非會員辦理,我們能不遵守嗎,有誰敢協助蓋章勒,如果我們協助辦理,是否代表該位選手在國外如果出任何問題,山協都必須負責到底。這些問題都是非常複雜的。所以需要各俱樂部協助處理。

就像國際比賽一樣,選手在國際比賽上,發生任何問題與糾紛,就需要各會員國才能出面處理。個人是無法承擔這些責任的。

未來國家代表隊選手產生,是很清楚的,但是棘手的是國家代表隊教練產生問題,這牽涉到未來選手獎金,教練獎金等問題。如果俱樂部不建立,就沒有所謂的俱樂部教練,就沒有所謂的國家教練,這都是相互的。如果大家都不介意,當事情發生後再去炒,會不會為時已晚。
我們寧願現在把制度建立起來,現在被罵,也不願意未來有爭議。

我們承認任何一個辦法都無法全面性,也有漏洞,也有不盡完善的地方,如有更好的辦法,我們相信理智的攀岩者能夠提出更好之方案,供大家參考。近日我們會在召開委員會議,也會邀請已經加入之團體會員代表參加委員會議,如有更好意見,也可以請這些會員團體代為發言。

攀登委員會 莊嘉仁
rogerji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4, 11:38   #62
reallyloveclimb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7-03
文章: 11
reallyloveclimb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莊先生以上說明是在意指貴會之所以訂定一推辦法,其原因及目的是針對某人之限定條款嗎?
若真是如此,那真令人覺得遺憾.
讓敝人不禁聯想到近日電視頻頻撥放的台灣歷史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的節目.

但莊先生的言論能代表中華山協嗎?

我認為,如果一個權力單位之在位者因為自己的自由心證,為了剷除異己,為了排擠掉不同聲音的人,濫用公權力的心態及做法就是威權,那實在不值得尊重

依莊先生所言,請問國際攀登委員會的什麼費用是十餘萬然後又是四五萬元?請莊先生及中華山協依法詳細說明.

其實IFSC網路上有公佈相關會員費用,中華山協加入其會員之會費是多少,查詢其網亦可知.
敝人認為繳交此會費若是中華山協應負之責任,而若IFSC也有相關規定,貴會既然要加入,就該勇於負責,(再說我認為這筆會員費用應該有補助款項),所以別再將責任推卸在攀岩選手身上或是推在所謂的團體會員上.

若貴會不想承擔,不認同發展攀岩,也不想服務台灣攀岩者,那大可退出,但不該再向所有相關單位申請任何相關攀岩的補助經費,因為那是人民納稅的錢.

貴會畢竟是山岳協會而非攀岩協會.國際攀登總會的台灣會員為何僅能由貴會來擔任?莊先生口口聲聲說發展攀岩業務導致中華山協困擾,那中華山協為何不願意退出國際攀登總會會員?

請不要再用國際參賽權來"驚"攀岩者,這就好像是某某政黨告知民眾們,如果不由他門來執政,國家就難以安定,戰爭就可能要發生.

到底每年政府相關單位補助中華山協的經費有多少?攀岩部分之經費與山野活動部份之經費所佔比例為何?莊先生為中華山協寫了許多,卻依舊沒有明確公佈每年中華山協及該會攀委會取得經費之款項細目及使用分配等核准公函重要資訊.

您所謂的行政機關到底有哪些個?請說明以提供大家陳情表達意見的有效管道.

民眾向行政機關陳情表意本來就是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民最基本的權利,況且貴會訂定辦法本來就該有所法源依據並且受到政府督導管制,然而貴會目前所自為訂定之辦法可說幾乎多是限制條款,而無明確保障選手的權益福利.

據知,有人已向體委會書面陳請.
據知,有人已向體委會承辦單位之科長當面表達意見,但該科長回答說不清楚也不知道山協所自為訂定的這些辦法,他根本還沒有看過.
如果這些說法屬實,那這不是很奇怪嗎?

請問貴會今年國內的巡迴賽是在選拔哪些國際賽的選手?到目前為止,貴會仍尚未明確公佈.
那是否在沒有事先公佈的情況下,您們是否也可能會以未經選拔之名來向選手課以種種名義之費用?

沒有辦理適當的歐洲國際賽事的選手培訓及選拔辦法,而國內賽務行程規劃的與世界許多重要賽事無法配合,台灣的競技攀岩其國際發展範圍目前仍侷限於亞洲區域,我們可以說是
停在國內自己玩自己的而缺少與世界積極互動,

為何不自我檢討?反倒是訂定限制條款來"規範"攀岩人或"某人"?
一個協會,若能捫心自檢承認是協會的功能不彰,並且積極改善該會自身之弊端,那不僅是台灣攀岩之福,也是該會之福.

此文章於 2007-04-05 23:33 被 reallyloveclimb 編輯.
reallyloveclimb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4, 12:55   #63
中華山協攀委會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09
文章: 492
中華山協攀委會
我們都願意自己陳述自己的意見,光明人做事,難到您是那位到陳情的人士嗎,只敢用隱名來到處攻擊別人,然後造就自己。

莊嘉仁
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攀登委員會

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mountaineering-c/
中華山協攀委會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4, 15:22   #64
twoteeth
重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1-11
文章: 151
Images: 9
twoteeth
reallyloveclimber這位名字內 明顯意含 "真的" "愛攀岩"的人 的留言
老是讓聯我想到電視上那些一直說"愛台灣"的人
看了 "真的" "愛攀岩"的人最近的流言
我想八九不離十 這位仁兄(姊)不只是"真的""愛攀岩" 也一定是"很""愛台灣"的那一種人
"愛"果然不能說太多 說太多會讓人想吐
"愛"也非常自私 所以才有辦法 "愛"多深 "恨"就多深

阿阿阿 "愛" 來 "愛" 去的 害我剛剛吐了滿鍵盤都是
其實是本人太無聊 上來跟大家喇喇賽而以啦 哈哈哈
不過關於reallyloveclimber這詞也許是我誤會人家的意思了
也許只是照著詞面直翻的意思 "真的煞到某位攀岩者"的人 可是以德又不在台灣 搞不懂 搞不懂 搞不懂耶

嘻嘻嘻 開開玩笑 開開玩笑而以 希望reallyclimber及大家不要介意
小弟只是在嚴肅的話題中穿插的輕鬆片段
免的最後真的有人去組成個什麼 義勇救"岩"軍 跑去大戰 山協攀委會 那就太"戲劇化"了

如果有人或reallyclimber無法一笑置之 想幹"樵" 小弟
說實話 小弟對於心中懷有"真愛"的人沒折
只能默默的認你幹"樵" 請自便任意"樵"我吧 阿阿阿阿 不用跟我說"謝謝" 我會不好意思的啦

最後
祝 大家明天嘉義比賽 大家都開心 二齒拿第一
twoteeth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5, 22:20   #65
yideliu
中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1-11
文章: 99
yideliu
既然被二齒點了名那就來重操舊業一下!
依照牛津字典的解釋該辭應該譯為真的愛ㄆㄚˊ。但是若如二齒所推斷,該匿名者恰好是某位話題女王,將ㄆㄚˊ翻為則較為適當,就是…抓耙(ㄆㄚˊ)啦! …嘻嘻!!
yideliu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7, 22:12   #66
VicWu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1-12
文章: 467
VicWu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傳送 MSN 訊息給 VicWu
哈哈~二齒幹的好
__________________
會被阻擋的不叫決心!!!
VicWu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8, 12:12   #67
jamesliou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07-03
文章: 4
jamesliou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re.狗哥

引用:
作者: arcteryx
是否觸犯公然侮辱,自有山協的人在看,再者,這也不是站長來決定的,站長又不是法官...

這如果再回下去,又是口水滿天飛了...
首先為了不讓人說成是免洗帳號, 除了秉持不隨意漫罵他人的原則, 我決定從今以後要向tony看齊, 將永續發言打死不退. 其實我發現在本網路潛水者, 鐵定比經常發表者還多更多, 他們並不是沒意見沒想法, 只是個性問題而已, 隨意把一個剛上網留言建言的人, 批成是免洗帳號, 心胸實在太窄了. 我可沒像瘋狗咬完人就一澑煙不見!

親愛的狗哥, 請看本網 站務公告 http://climbing.org/showthread.php?t=571 第二篇第六行, 你就會發現本網站創辦人kevin的說明, 你會發現站長為維持網站應有的品質是有責任的.

另請狗哥也請參考教育部全球資訊網有關公然侮辱罪之說明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MO...n/06_02_01.htm
的確網路公然侮辱罪是屬告訴乃論, 但你知道中華山協這五十年來的會員有多少嗎? 你以為沒有一個人會出來向中華山協提案嗎?即使是理事長老先生愛才心切不會和小孩子計較, 但如果在會員大會或理事會中有人提出, 中華山協還是得以法人名義來處理.
跟你說一下, 我就是中華山協會員, 我看到我所尊敬的協會就像我所尊敬的父親一樣被罵渾蛋, 我可是嚥不下這口氣!

有關tony所言--(原文)大家的重點應該是這個規定實施下去不好;而不是針對中華山協是渾蛋,所以成立另一個山岳協會替代中華山協要它滾蛋.請理性討論.
可是卻被tony在後面硬柪成--(原文)而我説的是"不是指中華山協是渾蛋".既然都已經說"不是"了,又何必要你這個反諷中華山協是渾蛋.

我個人對本論壇管理員ed512及kevin, 在經過這麼長的時間都未表達你們的立場, 讓我會以為在台灣攀岩資料庫罵人渾蛋是被容忍的, 深深表達不滿. 請兩位再次檢討你們的版規,如果兩位還是認為不需處理, 那以後大家都採用tony模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 那台灣攀岩資料庫的會員就簡直就是爽斃了.

milk你對人民團體的組織管理知識真是太欠缺了, 以致你才會對中華山協有這樣的疑問, 只要操作過中華山協相關業務的人都知道, 搞協會真是要有犧牲奉獻的精神才搞的下去, 你們以前的rcc不也是這樣吧嗎? 搞不下去其實就是真正懂組織運作的人才及知識不夠.
你看二齒.以德.首席經過組織的磨練後, 說話多麼保守啊!

莊老師, 我一直有個疑問, 中華山協的官方解釋, 為何要放在台灣攀岩資料庫? 以上駟對下駟真是和夏蟲語冰, 您不覺得浪費力氣嗎?聽得懂的有幾個?協會政策錯綜複雜, 您可以一次說給這些小朋友聽得懂嗎? 建議您今後的官方公告, 真的僅需放在協會官方網站或會刊上即可, 想搞懂的人自己要做功課.

最後我要立志在台灣攀岩資料庫的發言突破1000. 大家一起幹吧(我的意思是Let's do it)!
jamesliou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8, 13:13   #68
ed512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3-03
文章: 955
Images: 11
ed512 的聲望功能已被停用
傳送 MSN 訊息給 ed512
被點名了
就說一下吧!!

台灣攀岩資料庫是由kevin一手草創,現在他出國,委由我代為管理
既然是我代為管理,就說說我的立場吧!!

1.本站為非營利私人網站,成立台灣攀岩資料庫,旨就是台灣攀岩資訊交流及保存攀岩相關資訊資料,公開的給大家討論攀岩相關時事.歡迎大家踴躍發言
2.站長不是法官,除了任意謾罵(意指非理性)或其他影響板規情事,會公告處理外.餘不予干涉個人發言自由.
3.如有涉及違反法律情事,若有人提出告訴,本站會依法提供相關資料
4.本站維護不易,且個人能力有限,自當歡迎會員建言,任何指教皆是寶貴

本篇發文及回文至今
個人未見需依板規處理之回文
如有任何人覺得不妥
或依法律途徑提出告訴
本站將依法提具相關資訊

請大家回歸原發文主旨討論,謝謝

ed512/黃國維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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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do you do in your life...?
............. i live ,i Climb....... .....

此文章於 2007-03-28 18:27 被 ed512 編輯.
ed512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8, 19:05   #69
ed512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3-03
文章: 955
Images: 11
ed512 的聲望功能已被停用
傳送 MSN 訊息給 ed512
jamesliou

歡迎您來一起討論這個主題
看到您提及這麼高手前輩
相信您也是一位"愛攀岩"的前輩

後輩覺得不仿大家重回討論串討論
不要爭對某幾句話語挑毛病

正如您說的
"二齒.以德.首席經過組織的磨練後, 說話多麼保守啊!"
大家或許也該跟您或其他先輩一樣
有經過組織磨練後會更加謹言慎行

在這之前
就請您原諒我們這些下駟與夏蟲的無肆

至於山協攀委會政策的解釋與否
也不是我們這幾隻"也愛攀岩"小貓可以要求的
我們只能說
有人釋疑最好
沒有我們也只能單方討論
自己胡亂推測與瞎猜

最後
希望您可以留言超過1000篇
讓台灣攀岩資料庫增加更多經過組織歷練的金言
感謝您的字字珍珠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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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do you do in your life...?
............. i live ,i Climb....... .....
ed512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8, 19:42   #70
Tony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5-11
文章: 530
Tony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引用:
作者: jamesliou
首先為了不讓人說成是免洗帳號, 除了秉持不隨意漫罵他人的原則, 我決定從今以後要向tony看齊, 將永續發言打死不退. 其實我發現在本網路潛水者, 鐵定比經常發表者還多更多, 他們並不是沒意見沒想法, 只是個性問題而已, 隨意把一個剛上網留言建言的人, 批成是免洗帳號, 心胸實在太窄了. 我可沒像瘋狗咬完人就一澑煙不見!
有關tony所言--(原文)大家的重點應該是這個規定實施下去不好;而不是針對中華山協是渾蛋,所以成立另一個山岳協會替代中華山協要它滾蛋.請理性討論.
可是卻被tony在後面硬柪成--(原文)而我説的是"不是指中華山協是渾蛋".既然都已經說
最後我要立志在台灣攀岩資料庫的發言突破1000. 大家一起幹吧(我的意思是Let's do it)!
不隨意謾罵他人是應該的,希望你能說到作到.

而你若要永續發言打死不退,就弄清楚別人的語意再回覆,否則一口咬定別人謾罵他人,這樣有沒有構成公然侮辱罪,你自己心裡有數.

而我有沒有硬ㄠ,大家的眼睛都很雪亮,只有你戴著有色墨鏡而已.這點我也懶得解釋,畢竟別人了解就好,不用你一個戴有色眼鏡又一口咬定別人的免洗ID來了解.
__________________
我討厭過多的束縛,這讓我感到窒息!攀岩對我來說是一種身體的解放,所以我喜歡抱石甚於運動攀登.
Tony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3-29, 06:11   #71
jung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07
文章: 36
jung
看了有一段日子,潛水的人多不多我不知道,可否將標題最後那一個""查看""取消,因為那只是點閱人次,如果我每多點一次,就會一直累加上去,也許原本只是好意,想要標示某主題的熱門程度,但是數據被錯誤引用之後,就變成不同的解讀.
其實山協攀委會這次最為人詬病的地方,是要求攀岩選手須加入xx社團,xx社團再加入山協成為團體會員,誠如jamesliou所言,社團運作不易,那麼要這些選手再勞心勞力去運作社團,是否對台灣的攀岩發展是正向的?

要玩國手選拔賽一定要加入山協團體會員,這一部份或許可以改成具山協會員身份,或非山協會員,但有國內正式登記之公司或社會團體或學校社團出具的推薦書都可報名參加.
想要承辦巡迴賽的團體,如果是非山協團體會員,則須繳xxxx元保證金,如果非因天災因素而違約未辦巡迴賽,則保證金沒收並兩年不得再申請.如依照規定辦完比賽並繳交比賽紀錄,保證金發還並發放承辦補助金.

想要一次就把整個制度翻新,必然是會造成很多人的困擾,而開始抵制,我是建議循序慢慢改變可能較好.
j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4-05, 18:50   #72
reallyloveclimb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7-03
文章: 11
reallyloveclimb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引用:
作者: 中華山協攀委會
我們都願意自己陳述自己的意見,光明人做事,難到您是那位到陳情的人士嗎,只敢用隱名來到處攻擊別人,然後造就自己。

莊嘉仁
請問莊先生

敝人以上哪些言論是刻意攻擊您?然後又如何造就了自己?您大可提出來詳確說明之,
如果您所說的是合理適當的,敝人自然會自檢並改善甚至配合之.
但如果您的說明不合乎情理法,那也無妨,
相信除了我,
許多真正熱愛攀岩的小貓們將會繼續傳達其對攀岩的熱忱及專業予您或貴會,
幫助您或貴會對於台灣攀岩之正向發展多些熱忱及專業涵養,

既然您自詡光明人做事,相信您一定很樂意將先前眾人種種疑慮一一詳加說明,並將模糊地帶附以正當依據證明來公開透明化.

此文章於 2007-04-05 23:36 被 reallyloveclimb 編輯.
reallyloveclimb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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