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單個文章
舊 2009-06-30, 18:12   #17
秦立楷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10
文章: 58
秦立楷
本來不想發言的,但是中公對我這個”家長”有些誤會,只好出來澄清一下.
首先,我並沒有要找體總,只是懇請莊老師幫忙詢問體總.大概是我在電話中曾經徵詢莊老師意見,說我要陳情體委會,陳情的內容並非關於此次比賽,而是望體委會能夠補助協,讓青少年選手能夠參加國際比賽,因為在同一通電話中提到,所以使得莊老師產生了誤解.
不過,我仍然對整個事情充滿了問號,競賽規程草案中的”曾經參加國內甲組比賽者或曾經當選過國手者,請勿報名參加。”,前面的”曾經參加國內甲組比賽者”大概限制了七、八十個人(包含老幹新枝),而後面的”或曾經當選過國手者”卻在全中華民國國民中只限制了兩個人,一個是洪雅婷,一個是秦子翔,因為只有他們兩個是曾經當選過國手而沒有參加過甲組比賽的.這是否有”量身訂做”的感覺呢?
另外,我到現在還沒有看到正式的競賽規程,所有公告的都叫”草案”,可能是我的國學程度太差了吧!不懂得”草案”的定義,感謝中公您老的指教,原來”草案”的定義就是正式啊! 呵!呵!
訓練經年,跑的岩場比別人多,訓練的時間比別人長,訓練的經費也比別人高,取得優異的成績,卻因為體委會沒有補助,山協缺乏經費派隊出國,我們可以諒解支持.然而,難得國內有一項獎金豐厚的比賽(請恕我腦筋遲鈍搞不懂,既然是稱為趣味推廣的比賽,創下了國內近三年來獎金最高的一場比賽)卻被限制無法參賽,實在是……這個”國手”當得真可憐!
這兩年,國內愈來愈多的比賽在劃地自限,限制甲組的選手不能參賽,似乎已蔚為風氣,許多甲組的選手應該很鬱卒吧!我想,許多選手並不介意和高手比賽,可以觀摩學習,只要主辦者再多花一些心思在賽程的安排上,競技與推廣並不相悖,是可以齊頭並進的.既然已經投入了許多人力、財力、物力在辦比賽,只要再多投入一點,就可以讓這些比別人訓練更勤奮的選手多一些比賽機會了.如果長此下去,以後願意轉入甲組的選手會愈來愈少了.這幾年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卡拉,看到他初參賽時,幾乎每項比賽都參加,而幾乎每次也都吊車尾,當時,我就想他何時會退縮,但是他鍥而不捨的精神讓我欽佩,現在已經是甲組決賽圈的常客.願以他的榜樣提供予年輕選手參考.
還有一點吊詭的是既然是高額獎金的比賽,就是希望吸引各方好手來參賽,然而卻又拒絕一些優秀選手參賽.體委會和體總都是官方或半官方的組織,其經費來源是人民納稅血汗錢(對不起,我不知道是否正確,如有誤會,謹此道歉),用的每一分錢都應該公平合理,用一些奇怪的規範來限制參賽者,我真的懷疑其中另有文章.我上過體總的網站,在同一時候、地點另有舉辦『樂活健康 青春奔FUN』街舞大賽,對參賽者就沒有這種奇怪限制.
國際攀登總會(IFSC)現在規定(我不清楚是規定還是建議)所屬的Federation,其委員會的委員應至少有一名選手代表,其目的不外乎要重視選手的權益. 今年初山協攀委會曾決議要在高雄壽山的全國錦標賽中由參賽選手中互選一位選手代表,後來不知為什麼沒有執行,應該是事情太忙而忘了吧!
Anyway,還是要感謝辛苦的莊老師及工作人員,選手爭取自身的權益並沒有錯,希望您們以平常心看待,能夠做為日後的參考.我仍要誠摯地預祝比賽順利成功,每一個人都很愉快,贏得獎金的選手可別忘了請客喔!
秦立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